关于王真泽坐落石庙子镇大沟村二道沟组的登记公告
时间:2024-02-05 16:24
来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作者:岳君帅
点击:次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予十五个工作日,将异议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送达机构 :岫岩满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7610023
序号 | 权利人 | 权利类型 | 不动产权证号 | 坐落 | 面积(m2) | 用途 | 公告事项 | 备注 |
20243140 | 王真泽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村房字第040806005号 | 石庙子镇大沟村二道沟组 | 宗地:300 房屋:40 |
农村宅基地/成套住宅 | 转移登记(继承) | 继承人:王真泽 被继承人:曲淑珍(已故) |
王真泽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村房字第040806005号 | 石庙子镇大沟村二道沟组 | 宗地:300 房屋:40 |
农村宅基地/成套住宅 | 房权证丢失、声明作废 | 补证 | |
岫岩满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