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岫岩分局关于2023年12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3-12-22 08:26 来源: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岫岩分局 作者: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岫岩满族自治县华益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压球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岫岩满族自治县偏岭镇后地村第一石米加工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岫岩满族自治县天顺矿产品加工有限公司年加工5万吨镁石风化砂破碎筛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2-8781859

    通讯地址:岫岩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A区5号窗口

    邮编:1143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基本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压球生产线建设项目











    大房身镇大甸子村










    岫岩满族自治县华益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辽宁永道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岫岩满族自治县华益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岫岩满族自治县大房身镇大甸子村,公司现有4座电熔炉,年产7000吨大结晶电熔镁,该项目由原鞍山市环境保护局以鞍环保发【2002】81号文件予以批复。公司拟利用现有厂房,建设一条压球生产线,作为现有电熔镁生产线的生产原料,电熔镁产能不发生变化。本项目新增生产设备主要是提升机、给料机、压球机、破碎机和振动筛等。项目总投资150万元,环保投资3万元。 1.生产线均应设置于封闭车间内,原料及产品放置于封闭库房内,生产线各产尘点产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除尘处理,确保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满足《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要求后经高度符合要求的排气筒排放。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物料输送系统全密闭;厂区地面硬化。确保厂界废气浓度达标。2.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废水排入旱厕,废水不外排。3.优选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消声、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4.本项目除尘器除尘灰、沉降粉尘均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并办理相关手续。 采取报纸公示和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方式进行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基本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扩建项目













    偏岭镇后地村河北组














    岫岩满族自治县偏岭镇后地村第一石米加工厂














    辽宁沃尔德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岫岩满族自治县偏岭镇后地村第一石米加工厂位于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偏岭镇后地村河北组,企业现有1条年产1万吨白云石粉生产线,1条年产3.2万吨方解石粉生产线,原项目经原岫岩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予以批复(岫环批【2018】第32号)。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对年产1万吨白云石粉生产线进行扩建,新增0.4万吨白云石粉产品,并新增一套色选工序,用于提高产品的质量;同时,新建1座全封闭料棚用于暂存方解石原料。本项目不新增用地,扩建后企业可年产3.2万吨方解石粉和年产1.4万吨的白云石粉。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 1.主要生产线均应设置于封闭车间内,原料及产品放置于封闭库房内,生产线各产尘点产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除尘处理,确保白云石粉生产线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满足《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要求后经高度符合要求的排气筒排放;物料输送系统全密闭,厂区地面硬化,确保厂界废气达标。2.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冷干机废水直接蒸发。3.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消声、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周边居民处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规定的1类标准。4.项目除尘器粉尘、沉降粉尘综合利用;布袋除尘器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废机油、废机油桶属危险废物,应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设置专门的暂存间暂存,定期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并办理相关手续。 采取报纸公示和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方式进行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基本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年加工5万吨镁石风化砂破碎筛分项目










    石庙子镇石棉村










    岫岩满族自治县天顺矿产品加工有限公司










    辽宁瑞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岫岩满族自治县石庙子镇石棉村,租用原苇山河镁砂场厂区及厂房建设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拆扒租赁厂区现有建构筑物,新建生产车间、原料车间、产品车间和办公室等,新建一条年产5万吨的低品位菱镁石粉生产线,主要生产工艺为破碎、筛分。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环保投资35.75万元。 1.生产线均应设置于封闭车间内,原料及产品存放于封闭库房内,生产线各产尘点产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确保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满足《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限值后经符合高度要求的排气筒排放。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物料输送系统全密闭;厂区地面硬化。确保厂界废气浓度达标。2.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废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废水不外排。3.优选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消声、隔声措施,确保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4.本项目除尘器除尘灰、落地灰均回收外售;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并办理相关手续。 采取报纸公示和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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