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高素质农民学员赴河北参观学习培训的询价公告
    时间:2023-11-13 13:36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 点击:

    为完成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跟踪服务工作,近日,岫岩县农业农村发展中心将从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学员中选择有意愿、有需求高素质农民赴河北参观学习培训,相关事宜将委托第三方负责组织实施,相关要求如下:

    一、总则

    1.采购组织方式:自行组织采购

    2.采购方式:询价方式

    3.采购部门:岫岩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发展中心

    4.服务内容: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跟踪服务

    5.服务时间:2023年11月(天数5天)

    6.服务人数:100人

    7.资金预算上限(人民币,单位万元):15万元

    8.公告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止。

    9.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17:00。

    10.递交方式:以快递方式邮寄到辽宁省鞍山市岫岩县农业农村发展中心309办公室,逾期送达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二、服务要求

    1.承接培训机构负责参观学习全过程期间相关事宜,按田间课堂、现场教学等方式进行培训。

    2.负责为学员安排河北境内培训期间食宿(住宿每人每天不低于100元标准、用餐每人每餐50元标准)、参观考察场地、岫岩往返交通等。

    3.参观学习培训内容:参观具有示范性或带动性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业产业示范园区、乡村振兴基地及龙头企业等,必须到平泉参观食用菌产业。

    4.参观学习培训内容:设施农业、食用菌产业、中药材产业、农产品品牌建设与市场营销、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乡村振兴等内容。

    三、提供服务方资质要求

    1.意向承接机构必须具备合法营业资格,并具有农民培训资质且近三年无不良信息记录。

    2.承担过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育机构优先。

    四、结款方式

    培训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后,根据中标金额,按照实际参加人数折算最终费用,由我中心到财政部门报账后,一次性拨付。

    五、报价及评定

    1.报价文件构成:

    (1)填写报价函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3)河北参观学习日程安排(包括参观地点,食宿地点及标准)。

    (4)承担过相关农业培训证明材料。

    (5)服务方提供有利于自己的证明文件等。

    (6)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2.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且文件袋密封装订,否则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3.本次报价是含100人参观学习期间的食宿费、授课费、参观场地费、学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要求保障额度100万元)、岫岩往返交通费等由中标单位全部负责,费用计算时间为从岫岩第一天出发早餐起——第五天回到岫岩晚餐止。最终结算价以实际参加人数实际发生费用结算。

    4.评定原则:本次评定原则采用合理最低投标价法。采购小组根据标的采购需求,服务相符的原则对供应商报价文件进行复合性审查,审查合格后由采购小组根据服务最低报价者作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并推荐服务报价次低者作为第二成交候选人。

    5.第二报价候选人有效时间为5天,在有效时间内,第一成交候选人有违反本次采购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第二候选人有依法取得成交人的资格。第二成交候选人也违反本次采购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将重新组织采购。

    6.报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无效报价)处理:(1)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2)报价超过预算指导价的;(3)报价文件需加盖公章而未加盖的;(4)报价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也没有委托人签字的;(5)报价人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且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6)报价一经涂改,未在涂改处加盖公章或者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7)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主要实质性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8)报价文件未实质性响应询价要求的。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辽宁省鞍山市岫岩县农业农村发展中心科技教育服务部

    邮寄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岫岩县农业农村发展中心309办公室

    联系人:高明 赫勇

    联系电话:0412-7760009 7760005

    (此件公开发布)


    岫岩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发展中心

    岫岩满族自治县植物保护中心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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