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关于印发辽宁省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农规〔2022〕9号)等。
二、申请指南
(一)补贴对象:
1.强制补杀:依法强制扑杀动物的所有者。
2.强制免疫:符合先打后补各项申请条件的规模畜禽养殖场。
3.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承担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任务的实施主体。
(二)补贴范围:
1.强制补杀:预防、控制和扑灭国家和省确定的重大动物疫病过程中被强制扑杀的动物。
2.强制免疫:根据县级以上年度强制免疫方案等相关要求,参与先打后补的规模养殖场实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并经免疫效果监测合格的规模养殖场。
3.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按照农业部《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要求,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无害化处理企业,处理生猪不包括强制扑杀的猪和其他环节的病死猪。
(三)补贴标准:
1.强制补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扑杀补助平均测算标准为禽15元/羽、猪800元/头、奶牛6000元/头、肉牛3000元/头、羊500元/头、马12000元/匹,其他畜禽补助测算标准参照执行。
2.强制免疫:养殖场自主采购符合规定的强制免疫疫苗,根据参与年度辽宁省农业农村厅统一招标采购强制免疫疫苗中标价及畜禽单体补助疫苗量、畜禽数量进行计算。
3.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专业集中无害化处理补助标准分为两档,猪体长(从猪的双耳耳根轮廓线间距离最短外连线的中心点至尾根处的直线距离)30cm以下50元/头,体长30cm(含)以上80元/头;国家、省、市、县四级财政补贴资金切块分配。
(四)申请程序:
1.强制补杀:养殖场户填写扑杀登记表并签字,所在辖区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并上报至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进行复核,报市级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备案,待各级资金下达后发放费。
2.强制免疫:根据每年县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规模畜禽养殖场自主申报提交相关材料,经核实符合申报条件后予以登记,养殖场按照规定流程开展相关工作,经查验免疫效果监测合格,各项记录等齐全后,再申请补助。
3.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各辖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辽宁省动物卫生监管信息追溯平台上填报本辖区无害化处理数据信息,无害化处理企业填报受理的无害化处理数据信息,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统计核查。
(五)申请材料:
1.强制补杀:县级以上疫控中心诊断报告,强制扑杀及无害化处理登记表、汇总表,处理时进行摄像或拍摄照片、畜主身份证复印件。
2.强制免疫:根据参与年度实施方案要求。
3.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申请、省平台无害化处理数据统计表。
(六)咨询电话:
0412-7858586
(七)受理单位:
岫岩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
(八)办理时限:
每年度统计时段结束后,国家、省级、市级财政资金下达后,下一年度办结。
(九)联系方式:
0412-7858586
三、补贴结果:
强制扑杀补助拨付到养殖场户提供的银行账户。动物强制免疫补助拨付到养殖场一卡通。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拨付到无害化处理企业银行账户。
四、监督渠道:
举报电话:0412-7828189
地址:岫岩县岫岩镇城东路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此件公开发布)
岫岩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