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县长 郝 明
时间:2024-02-07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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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 郝 明
工作分工: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税、交通运输、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金融工作(金融稳定)、统计、应急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资源交易、机关事务保障、政务公开、信访等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局(科学技术局、人民防空办公室)、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统计局、应急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局、消防大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协助李帅同志分管县审计局。
联系县人大、政协、纪委监委机关、人武部、税务局、气象局、民族和宗教局、档案馆、鞍山公路路政管理局岫岩分局、各民主党派、各群团组织、各金融机构、各保险公司。协助党组书记履行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
个人简历:郝明,男,汉族,1985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现任岫岩满族自治县委常委、副县长、县政府党组副书记。
办公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岫岩镇岫玉大街36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08:30-17:00
办公电话:0412-7854321(县政府办公室县长值班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