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H23-210323-00061
二、项目名称:岫岩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成果汇交工作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岫岩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成果汇交工作项目001包
供应商名称:沈阳龙天测绘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铁西区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北街49号(1101)
中标(成交)金额:975,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岫岩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成果汇交工作项目002包
供应商名称:辽宁宏图创展测绘勘察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上深沟村861-16号(沈阳国际软件园E16)
中标(成交)金额:6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岫岩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成果汇交工作项目001包
服务类
名称:岫岩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成果汇交工作项目001包(C19040000测绘服务)
服务范围:工作区域共涉及13个乡镇,分别为:岫岩镇、兴隆街道办事处、苏子沟镇、黄花甸镇、三家子镇、石庙子镇、大营子镇、清凉山镇、大房身镇、药山镇、牧牛镇、朝阳镇、红旗营子乡。涉及行政区面积:2472.46平方公里。开展资料收集、整理入库、权属界线确定、更新等工作,负责全县数据合库、上报上级单位核查质检、数据成果汇交等工作。
服务要求:★1.项目需求服务期限内完成岫岩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成果汇交工作。工作区域共涉及13个乡镇,分别为:岫岩镇、兴隆街道办事处、苏子沟镇、黄花甸镇、三家子镇、石庙子镇、大营子镇、清凉山镇、大房身镇、药山镇、牧牛镇、朝阳镇、红旗营子乡。涉及行政区面积:2472.46平方公里。开展资料收集、整理入库、权属界线确定、更新等工作,负责全县数据合库、上报上级单位核查质检、数据成果汇交等工作。★2.技术要求2.1.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整理入库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等技术规范要求,整理现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纳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形成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图。登记成果未建库的,要完成信息录入、资料扫描矢量化等数字化建库工作。登记成果已建库的,要编制不动产单元代码,完成信息补充录入、数据格式转换等工作。不动产登记数据库要做好与同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关联、衔接。2.2.集中更新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已登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发生变化的,要根据需要补充地籍调查,通过不动产登记系统,集中办理相应登记业务。2.2.1因征收导致全部或部分集体土地所有权消灭的,由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据土地征收批准文件等,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出具嘱托文件后,集中办理注销或变更登记。2.2.2农民集体因互换、土地调整等原因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有关农民集体申请办理转移登记等。2.2.3农民集体合并或撤销、行政区划调整等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民集体名称或代码发生变化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有关农民集体申请办理相关登记。2.2.4因测绘精度等原因造成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其他集体土地所有权重叠的,经核实,不存在权属争议且界址无变化的,遵循“低精度服从高精度”原则,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有关规定办理更正登记。3.统一汇交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项目完成后将入库且更新过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汇交上级主管部门。4.完成岫岩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成果汇交工作。★3.执行的法规、政策文件《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3号)、《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7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令第63号)、《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等国家或采购人下发的相关法规、政策文件。★4.技术标准规范《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TD/T1066-2021)、《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TD/T1067-2021)、《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规范(2021年修订版)》《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接入技术规范(2021年修订版)》《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GB/T37346-2019)等等国家或采购人下发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成果汇交工作,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
服务标准:严格执行本项目相关国家、省级、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验收标准。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岫岩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成果汇交工作项目002包
服务类
名称:岫岩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成果汇交工作项目002包(C19040000测绘服务)
服务范围:工作区域共涉及11个乡镇,分别为:雅河办事处、偏岭镇、洋河镇、新甸镇、哈达碑镇、杨家堡镇、前营镇、龙潭镇、石灰窑镇、岭沟乡、哨子河乡。涉及行政区面积:2029.73平方公里。开展资料收集、整理入库、权属界线确定、更新等工作,负责本标段内成果修改、补充完善及配合完成全县合库、质检、汇交等工作。
服务要求:★1.项目需求服务期限内完成岫岩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成果汇交工作。工作区域共涉及11个乡镇,分别为:雅河办事处、偏岭镇、洋河镇、新甸镇、哈达碑镇、杨家堡镇、前营镇、龙潭镇、石灰窑镇、岭沟乡、哨子河乡。涉及行政区面积:2029.73平方公里。开展资料收集、整理入库、权属界线确定、更新等工作,负责本标段内成果修改、补充完善及配合完成全县合库、质检、汇交等工作。★2.技术要求2.1.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整理入库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等技术规范要求,整理现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纳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形成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图。登记成果未建库的,要完成信息录入、资料扫描矢量化等数字化建库工作。登记成果已建库的,要编制不动产单元代码,完成信息补充录入、数据格式转换等工作。不动产登记数据库要做好与同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关联、衔接。2.2.集中更新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已登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发生变化的,要根据需要补充地籍调查,通过不动产登记系统,集中办理相应登记业务。2.2.1因征收导致全部或部分集体土地所有权消灭的,由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据土地征收批准文件等,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出具嘱托文件后,集中办理注销或变更登记。2.2.2农民集体因互换、土地调整等原因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有关农民集体申请办理转移登记等。2.2.3农民集体合并或撤销、行政区划调整等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民集体名称或代码发生变化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有关农民集体申请办理相关登记。2.2.4因测绘精度等原因造成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其他集体土地所有权重叠的,经核实,不存在权属争议且界址无变化的,遵循“低精度服从高精度”原则,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有关规定办理更正登记。3.统一汇交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项目完成后将入库且更新过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汇交上级主管部门。4.完成岫岩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成果汇交工作。★3.执行的法规、政策文件《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3号)、《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7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令第63号)、《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等国家或采购人下发的相关法规、政策文件。★4.技术标准规范《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TD/T1066-2021)、《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TD/T1067-2021)、《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规范(2021年修订版)》《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接入技术规范(2021年修订版)》《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GB/T37346-2019)等等国家或采购人下发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成果汇交工作,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
服务标准:严格执行本项目相关国家、省级、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验收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王大猛、于志红、张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岫岩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成果汇交工作项目001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现行文件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7,60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岫岩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成果汇交工作项目002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现行文件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3,2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岫岩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岫岩满族自治县阜昌街道站前大街
联系方式:1389800XXXX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正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1-1号(2-12-1)
联系方式:0412-760XXXX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治真、马强
电话:1389800XXXX、0412-760XXXX
十、附件
采购文件:岫岩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成果汇交工作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JH23-210323-00061.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岫岩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成果汇交工作项目001包
供应商名称:沈阳龙天测绘科技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jpg
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2.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