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决策大家看-大众舞厅诉求问题
    时间:2023-05-19 10:30 来源: 作者: 点击:

    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以及近期我县群众申请设立“大众舞厅”的群众诉求,文旅广电局审批科负责人赵冠博将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主持人:请问“大众舞厅”的设立地点有何要求?

    赵冠博:新设立的歌舞娱乐场所,其使用面积(不包含办公和仓储)需要在200平方米以上。设立地点需有房屋产权证,其使用性质为非住宅。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

    (一)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二)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

    (三)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四)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五)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六)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

    主持人:请问“大众舞厅”的设立人员有何要求?

    赵冠博:新设立的歌舞娱乐场所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从业人员应符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

    主持人:请问“大众舞厅”的设立需要哪些材料要件?

    赵冠博:新设立的歌舞娱乐场所需要提供一下要件:

    (一)填写歌舞娱乐场所申请登记表。

    (二)提供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三)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四)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五)投资人、拟任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无《条例》规定情况的书面声明。

    (六)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需标清内部结构、单间面积。

    (七)提交环境保护承诺书。

    (八)申请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的,还应当提交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主持人:请问“大众舞厅”的设立还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

    赵冠博: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等审批手续的,从其规定。”根据现行相关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消防手续不作为娱乐场所申请前置要件,娱乐场所开业前仍需进行消防手续办理。申请人需填写环境保护承诺书,保证娱乐场所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卫生许可根据是否开展相关服务自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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