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成员单位:
为提高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管理水平,加强项 目建设过程中对承办企业的监督管理,保证该项目各项工作能够按照既定方案稳步推进,特制定本制度。
一、检查要求
(一)建立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制度,由县电子商务进农 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聘请第三方监理会同电商办工 作人员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提出检查和整改意见,并反馈至承办单位;
(二)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项目承办单位需及时纠正并形成书面整改材料;
(三)项目承办单位定期书面上报项目进展情况,作为绩效自评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二、检查内容
(一)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以察看现场和查 看台账等方式,查看服务功能、设备配置、日常运营、服务记录和运转成效等情况;
(二)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运营:以察看现场和查 看台账等方式,查看站点建设是否达标且投入运营,包括站点日常运营、便民服务、经营效益等情况;
(三)县三级物流体系建设运营项目:以察看现场和查看台 账等方式,核对县、镇、村三级物流配送支撑体系建设;查看整 合社会物流快递企业情况和时效问题;随机抽查快递进村情况和快递价格;
(四)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建设项目:以察看现场和查看台账 等方式,查看每期培训档案应包含的培训申请表、培训通知、授 课人资质、课程安排、培训教材、培训名册、培训照片等相关文件;
(五)农产品上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以察看现场和查 看台账等方式,查看区域公用品牌设计、培育和推广情况、上行实际成效。
(六)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项目:以察看现场和查 看台账等方式,查看溯源系统搭建情况、企业应用情况、产业标 准制定及农产品标准化及商品化处理流程等建设情况,项目实际运营情况;
(七)电商大数据建设项目:以察看现场和查看台账等方式,查看电商大数据系统搭建情况及展示成果。
三、检查频次
(一)绩效验收检查制度:财政资金拨付前,由电子商务进 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单位县岫岩满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对项目进度、资金使用、绩效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
(二)定期检查制度: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联系第三方监理机构,落实每月至少一次检查;
(三)不定期检查制度: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牵头电商办其他成员单位进行随机检查。
四、检查标准
(一)项目建设情况:是否按照本县既定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建设完成,并正常投入运营。
(二)项目运营情况:是否按照本县既定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运营并达到一定运营效果。
(三)资金使用情况:是否按照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在 资金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挪用挤用、违规使用、弄虚作假等不合规情况。
五、项目监督检查方式
1、实地考察。
2、听取报告。
3、查看材料。
4、其他可行方式。
六、附则
(一)本制度由岫岩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项目实施完毕自动失效。
岫岩满族自治县电子商务进农村
综合示范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