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指标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时间:2022-12-07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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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完成2022年全县绩效考核工作任务,推动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市政府的相关要求,岫岩满族自治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岫岩满族自治县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指标考核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岫岩满族自治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指标考核实施细则
一级项目 | 二级项目 | 检查内容及标准 | 责任单位 | 证明材料 | 分值 | 备注 |
一、公开审查(12分) | 信息公开保密审查 | 重点检查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和落实“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和“一事一审”的原则情况。 | 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 书面材料 | 6 | |
信息发布审查 | 重点检查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建设和落实自行发布、转载发布、迁移导入、互动交流的信息等做到“谁提供、谁审查,谁发布、谁审查,先审查、后发布”严格审查情况。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度。 | 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 书面材料 | 6 | ||
二、主动公开(58分) | 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保障 | 按规定向县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情况,围绕重点工作对县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进行及时保障 。 | 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 日常统计 | 15 | |
重点栏目信息保障 | 做好“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和其他重点专栏建设和信息更新工作。 | 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 日常统计 | 10 | ||
编制年度工作报告 | 编制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 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 网上核查 | 5 | ||
政务公开载体建设 | 设立政务公开栏(板)、触摸屏等载体,定期更新应公开的内容;设立公开服务热线;发放各种便民资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的建设和使用情况,其他公开载体公开信息情况。 | 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 实地检查 | 6 | ||
办事服务事项公开 | 公开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审批事项及公开为民服务事项办理的依据、条件、程序、收费以及办理结果等内容。 | 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 实地检查 | 4 | ||
处罚强制事项公开 | 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规范、集中公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 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 书面材料网上核查 | 3 | ||
机构职能信息公开 | 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规范、集中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 | 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 书面材料网上核查 | 5 | ||
政务新媒体 | 各单位、各部门政务新媒体及时更新,按照《岫岩满族自治县政务新媒体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要求,达到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 | 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 书面材料网上核查 | 10 | ||
三、政务公开重点工作(30分) | 政策解读 | 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公布时必须进行解读,解读材料除文字版外,要求有图解。 | 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 日常统计 | 10 | |
依申请公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要求依法依规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正式告知书。受理渠道管理规范;答复文书格式规范性;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 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 5 | ||
5·15政务公开日 | 开展第十六届“5·15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在县政府门户网站“5·15政务公开日”活动专栏公开“群众难题我来答”、“重要工作部门谈”等相关活动信息。 | 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 日常统计 | 8 |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 各单位、各部门发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重大行政决策时,可以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方式,任选两种听取公众意见。 | 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 相关材料 |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