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做好清理小区楼道内杂物的建议》第0180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2-11-23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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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金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清理小区楼道内杂物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小区楼道属于公共消防通道,部分业主将杂物堆放在小区楼道内,严重的影响了业主的进出通行和整体环境,同时也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根据《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环保意识
为提高广大居民环保意识,做到自我防范、保障安全,我县全面做好宣传工作,特别在消防安全上所产生的隐患更是威胁到每个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宣传让每个居民认识到其中的危害,从根本上减少堆放杂物的问题。目前,我县共发放环保宣传单3万多分,举办环保宣传教育活动10余次。
二、健全管理制度,明确主体责任
结合我县实际,县住建部门出台制定楼道安全管理制度,物业服务企业受业委会(或全体业主)委托,作为小区楼道清洁、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做好日常检查与清理状况记录,定期组织开展小区楼道内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引导小区业主提高安全意识,定期通报楼道堆放杂物情况,做好与业主沟通工作等。对于尚未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由建设单位或委托管理部门负责。
三、加强督导检查,确保落实到位
为确保我县小区楼道内干净、整洁,保障居民人身安全,小区楼道清洁、维护工作由专业人员负责,并接受业主的监督检查。同时,物业公司和社区工作人员也会定期提示业主,保持自家楼道处干净整洁,对于多次劝阻或拒不清理杂物的,交由相关执法部门处理。同时,我县消防、公安等执法部门,会不定期实施联合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截至目前,我县已实施联合检查12次,共计消除安全隐患14处。
感谢您对岫岩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为岫岩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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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