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优先发展岫岩县教育事业的建议》第0053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2-11-23 13:58 来源: 作者: 点击:

    刘颖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先发展岫岩县教育事业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岫岩县持续加强全县教育教学工作,深化教育体制改革,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提升岫岩县学生和老师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一、出台各类教育奖励基金制度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成立教育兴县领导小组,下设教育兴县办公室。

    2018年,教育兴县办公室争取到张培刚发展经济学研究基金会教育捐赠资金500万元,自2018年至2022年,每年捐赠100万元,执行期5年,用于奖教、助学、奖学。为进一步发挥好“张培刚基金会捐赠资金” 实效作用,使今后评定评选工作顺利开展,教育兴县办与教育局共同起草并出台了《张培刚捐赠资金管理办法和细则》。

    2019年,教育兴县办公室争取到情系家乡教育的有所为集团董事长捐赠资金9600万元,自2019年至2050年,每年为岫岩捐赠300万元教育专项资金,用于助教、奖教、助学、奖学。300万元捐赠资金在岫岩设立教育资助金和奖励金,其中“有所为集团助教金”年度总额30万元,资助标准为每人5000—10000元;“有所为集团助学金” 年度总额150万元,资助标准为高中生每人5000元、职业高中和初中生每人3000元、小学生每人2000元;“有所为集团奖教金”年度总额70万元奖励标准为每人4000元;“有所为集团奖学金” 年度总额50万元,奖励标准为高中生每人800元、初中生每人500元、小学生每人300元,各校严格按照《办法》《细则》规范操作、阳光透明、公平公正。

    为了便于各校操作,在制定《细则》时,有所为集团奖教金、奖学金评选细则以及助学金评定细则与张培刚基金会细则相关条件要求基本一致,但奖励与资助标准都高于张培刚基金会助学与奖励标准,所以,各校在评定评选时,可同时操作、统一排名,把排名靠前的申报有所为集团捐赠资金,排名靠后的申报张培刚捐赠资金。另外,有所为捐赠资金多设立了“助教金”。

    二、加强教育系统干部管理

    一是完善校长的选拔任用办法。进一步完善《关于加强岫岩县教育系统领导干部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参照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完善校长选拔、聘用、考核、培训、激励、交流和退出机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实行聘任制,聘期三年。

    二是规范校长的评价与考核。完善《中小学校长考核评价体系》,邀请乡镇(办事处)参与学校的考核工作,从办学理念、执政能力、学校建设、教学质量、安全保障、财务管理、特色发展、廉洁自律等全方位、多角度对学校进行考核评价,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形成能上能下、优进劣退的用人导向和队伍环境。对考核不合格、无故发生债务或连续三年综合排名后三位的学校,免去校长领导职务。

    三是加强校长的交流和管理。严格执行《关于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岗位的意见》(辽教发【2014】59号),推进校长队伍岗位交流,对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满两届的校长、副校长进行有计划地交流,推动优秀校长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职并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四是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岫岩县教育系统后备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办法》,对后备干部重新选拔、登记,进行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培养,并在以后干部的选拔任用上优先考量。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一是强化教师研训。进一步完善《岫岩县中小学在职教师五年培训规划》,完善教师培训制度,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组织各研训部深入全县各中小学听课、评课、集体研讨,引领全县教师专业化发展;组织开展各种培训活动,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形式,及时传递教育教学改革动态和信息;开展丰富多彩的教科研活动,通过活动达到“练、赛、带、促”的良好效果。充分利用寒暑假聘请国内知名院校优秀教师来岫通过集中培训、校本培训等方式深度开展专任教师、班主任教师、新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项目培训,力争学科教师受训率达到100%。

    二是加强教师交流。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继续执行《关于全县中小学教师定期交流工作的实施方案》,根据学校、教师的实际需要,对教师进行合理调转流动。建立城乡学校间教师定期交流轮岗制度,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城镇学校教师交流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制定《岫岩县支教教师选拔和管理办法》,完善城乡学校结对帮扶机制,健全教师交流选拔、考核机制,对交流教师进行严格把关、严格考核。积极组织开展送课下乡、结对帮扶和专题讲座等教育教学活动,实现城乡优质人才资源共享。

    三是强化对教师的考核。按照《鞍山市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考核评估标准》,以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对教师进行综合评定,考核结果将作为职称聘任、职务升迁、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并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对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的教师,一律严肃处理,严重的予以辞退。

    感谢您对岫岩县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为岫岩县教育事业的发展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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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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