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岫岩满族自治县历史遗留矿山损毁土地认定结果的公告
时间:2022-04-19 09:26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孙宇
点击:次
根据《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全省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函〔2021〕73号)要求,按照《辽宁省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核查工作方案》,岫岩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以招标方式委托大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对全县历史遗留矿山进行实地核查,2021年11月11日县人民政府已公告认定损毁土地面积8086.78亩。经自然资源部核查,现追加认定损毁土地面积3255.86亩。依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现将岫岩满族自治县历史遗留矿山损毁土地追加认定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孙宇 0412-7867368
联系地址:岫岩县自然资源局208房间,邮编114300。
岫岩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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