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指标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时间:2021-11-29 10:29
来源:kaiyun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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岫政公领发〔2021〕4号
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完成2021年全县绩效考核工作任务,推动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市政府的相关要求,岫岩满族自治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岫岩满族自治县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指标考核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岫岩满族自治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指标考核实施细则
一级项目 | 二级项目 | 检查内容及标准 | 责任单位 | 证明材料 | 分值 | 备注 |
一、制度建设和组织保障(12分) | 组织领导 | 各单位、各部门政务公开领导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动工作 。 | 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 书面材料 | 3 | |
信息公开保密审查 | 重点检查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和落实“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和“一事一审”的原则情况。 | 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 书面材料 | 3 | ||
信息发布审查 | 重点检查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建设和落实自行发布、转载发布、迁移导入、互动交流的信息等做到“谁提供、谁审查,谁发布、谁审查,先审查、后发布”严格审查情况。 | 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 书面材料 | 3 | ||
工作方案制定 | 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的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 | 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 相关文件 | 3 | ||
二、政务公开和媒体建设(53分) | 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保障 | 按规定向县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情况,围绕重点工作对县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进行及时保障 。 | 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 日常统计 | 15 | |
重点栏目信息保障 | 做好“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六稳六保”和其他重点专栏建设和信息更新工作。 | 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 日常统计 | 10 | ||
编制年度工作报告 | 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 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 网上核查 | 3 | ||
政务公开载体建设 | 设立政务公开栏(板)、触摸屏等载体,定期更新应公开的内容;设立公开服务热线;发放各种便民资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的建设和使用情况,其他公开载体公开信息情况。 | 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 实地检查 | 6 | ||
办事服务事项公开 | 公开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审批事项及公开为民服务事项办理的依据、条件、程序、收费以及办理结果等内容。 | 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 实地检查 | 4 | ||
处罚强制事项公开 | 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及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及时、规范公开情况。 | 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 书面材料网上核查 | 3 | ||
机构职能信息公开 | 各单位、各部门的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发生变更,须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开。 | 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 书面材料网上核查 | 2 | ||
政务新媒体 | 各单位、各部门政务新媒体及时更新,按照《岫岩满族自治县政务新媒体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要求,达到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 | 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 书面材料网上核查 | 10 | ||
三、政务公开重点工作(35分) | 政策解读 | 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公布时必须进行解读,解读材料除文字版外,要求有图解。 | 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 日常统计 | 10 | |
依申请公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要求依法依规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正式告知书。受理渠道管理规范;答复文书格式规范性;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 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 5 | ||
5·15政务公开日 | 开展第十五届“5·15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在县政府门户网站“5·15政务公开日”活动专栏公开“重要工作部门谈”、“行政决策大家看”、“服务事项高效办”、“群众问题我来答”等相关活动信息。 | 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 日常统计 | 5 |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 各单位、各部门对照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24个试点领域标准目录,围绕目录事项进行公开情况。 | 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 相关材料 | 8 | ||
各单位、各部门发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重大行政决策时,可以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方式,任选两种听取公众意见。 | 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 相关材料 |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