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举措,是当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核心内容之一,也是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为促进我县义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推动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更高标准的优质均衡发展迈进,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鞍政发〔2017〕24号)和《鞍山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鞍政办发〔2018〕56号)精神,按照省、市“重强抓”工作要求,结合我县教育实际,制定本实施规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强化政府保障、提高教育质量、提升社会认可度”为重点,着力缩小城乡间、地区间和校际间差距,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切实保障适龄学生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办好岫岩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主要目标
补齐现有义务教育发展短板,缩小城乡间差距,小学和初中县域内校际间综合差异系数分别不大于0.50和0.45,县域内各学校教育资源配置、政府保障水平、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社会满意度不断提高,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到2027 年,实现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到2028年,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评估验收。
三、工作任务及实施路线
(一)统筹配置教育资源
1.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目前,全县所有学校均已达标。
2.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目前,全县所有学校均已达标。今后,我们将继续开展骨干教师评选培训活动,增加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量,发挥骨干教师辐射作用,提升全县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3.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我县目前共有6所学校不达标,今后将加大教师招聘力度,扩大体、音、美教师招聘比例,同时对非专业教师进行转岗培训,满足体、音、美教师要求。
4.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部分学校目前不达标,将通过调整现有资源,改扩建学校、调整布局等措施来解决,确保2026年年底前达标。
5.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目前只有岫岩镇中心小学和实验小学两所学校不达标,待南部学校投入使用后,将通过重新调整布局,划分学区、等措施来解决此问题。
6.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目前我县此项不达标的学校有满族中学、岫岩镇中心小学、前营子小学、实验小学、兴隆小学,今后将加大教育教学器设备采购力度,使所有学校尽快达标。
7.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我县暂时只有满族中学和岫岩镇中心小学没有达到标准,当大校额和大班额问题解决后,全县所有学校均会达标。
(二)加大政府保障力度
1.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2020年初,岫岩县已经对城区中小学校布局进行重新调整:将岫岩高级中学迁至城区南部新建学校;将岫岩第二高级中学迁至城东原岫岩高级中学处;将满族中学迁至原岫岩第二高级中学处,成立寄宿制中学;将满族小学迁至原满族中学处;重新调整小学、初中学区划分。目前城南新建学校正在按计划建设中,待投入使用后将按计划调整学校布局。另外,计划在雅河园区新建一所小学,占地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总投资1.5亿,能容纳约1600名小学生和500名幼儿园学生,最大限度解决因农村进城就读而导致城镇学校拥挤,学位不足问题。
2.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我县目前已经基本达到标准。
3.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其中,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目前我县部分专用教室不达标,将逐步通过整合教育资源,改善现有校舍来解决。
4.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 2500人。目前我县大校额问题集中在城镇学校,待城南新建学校投入使用后,将岫岩高级中学迁至城区南部新建学校;将岫岩第二高级中学迁至城东原岫岩高级中学处;将满族中学迁至原岫岩第二高级中学处,成立寄宿制中学;将满族小学迁至原满族中学处;同时,重新调整小学、初中学区划分,此问题将解决。
5.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目前我县小学、初中起始年级新生入学已经达到此标准。未来,我们将根据文件要求,继续执行此标准。
6.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我县已经全部按照标准拨付。
7.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目前已经达到标准。
8.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我县教师工资能够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工资水平。
9.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 。岫岩教师进修学校每年都能按要求、按计划开展教师培训活动,完成率已经达到100% 。
10.县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我县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能够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同时,我县正在积极推进“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
11.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目前已经符合标准。今后,我县将继续加大教师和骨干教师交流力度,提升整体教育教学能力。
12.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目前均已达到100%。
13.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目前均已达到100%。
14.全县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目前指标到校达到90%。
15.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全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目前已达到100%。
(三)不断提升教育质量
1.全县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目前初中三年巩固率已经达98%。
2.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目前已经达到95%以上。
3.所有学校制定推动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的规章制度。全县所有学校都能形成自己的管理特色,形成推动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的规章制度,并不断完善,更加适合学校的不断发展。
4.全县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目前已经达到此标准。
5.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我县信息中心和教师进修学校每年都组织多种方式的培训学习,使一线教师能够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提升教学效果。
6.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目前我县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整体有了很大提升,各校都能够形成自己的特色,都能达到良好以上,为学生的学习与生活创造了良好的文化氛围。
7.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目前全县所有学校都能开足开齐课程,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都开展的有声有色。
8.无过重课业负担。教育局普教科每年都联合纪检监察科强化督导检查,保证全县无过重课业负担现象。
9.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意义,把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依法履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和教育改革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协调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做好数据监测。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监测工作,加强对教育相关数据统计上报的审核以及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指导工作。要有效利用指标监测结果,坚持问题导向,制定补齐短板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三)加强督导检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加派力量,整合资源,挖掘潜力,配齐专(兼)职督学,确保教育督导机构有效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