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根据《岫岩满族自治县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岫岩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本着对学生、家长负责的态度,积极转变教育理念,改进教学方法,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双减”工作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立德树人,五育并举;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减负提质,减负增效;全面深化教育改革,创新思维,务求实效。让学校成为学生学习、生活、成长的乐园。
三、主要措施
1.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
要严格执行课程教学计划,开齐开足开好规定的课程。不得擅自调整省制定的课程计划,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严禁占用、挪用思想品德、体育、音美、信息技术、劳动实践等课程上文化课,严禁占用学生自习课上文化课。
2.推进作业有效管理制度化
(1)健全作业管理机制。各中小学校要科学认识与把握作业育人功能,建立健全作业管理常规机制。各学校按照“一校一案”原则,制定并完善作业管理办法,明确校长、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学年(科)组长、班主任、学科教师职责,不断加强学科组和年级组作业统筹,合理调控作业结构,确保难度不超国家课标。建立优秀作业评选、作业审批、公示制度。畅通公开举报电话、网络平台渠道,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2)严控书面作业总量。学校要对每个年级、每个学科教师布置的作业进行严格审批。学年(科)组要在集体备通课时形成通稿,保证作业时间、内容、数量统一,并逐层进行审批。教师指导学生充分利用课后服务时间或自习课,确保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避免学生回家后作业时间过长,挤占正常睡眠时间。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要控制好书面作业时间总量。
(3)注重作业设计。加强作业研究,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将作业设计作为校本教研及教师集体备课重要内容纳入教研体系,对作业设计随堂化、精准化、层次化开展深研细探,充分发挥作业诊断、巩固、学情分析等功能,系统设计符合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个性化作业、弹性作业。丰富作业类型,提倡给学生布置适量的社会实践、社会调查、科技创新、课外阅读等形式的作业,从而培养学生实践能力,拓宽学生知识视野,提高学生综合素养。
(4)规范作业布置。课后书面作业以教材中的课后练习、学校统一征订的教辅资料为主,其他课后探究性学习、习作练习、阅读及书写训练等作业安排布置,均根据课程计划及课程实施情况安排。坚决杜绝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高难度作业,不准用增加作业量方式惩罚或变相惩罚学生,特别是教师不得通过微信和QQ等方式布置作业。积极推行“无作业日”。鼓励小学每周除双休日外,有一天不布置作业(或者语数外学科中有一科不布置作业)。鼓励初中每月除双休日外,有一天不布置作业(或者语数外等学科中有一科不布置作业),当日没有课程的学科不得布置书面作业,提倡当天有课后服务的学科,不布置作业。
(5)严肃作业批改。教师要认真批改作业,根据作业内容特点和学生实际选择合适的作业批改方式,做到有布置必收、有收必改、有改必评、有错必纠、纠必复批。作业批改以教师全批全改为主,严禁学生自批自改作业,提倡教师进行面批。及时进行作业反馈诊断,加强作业批改的及时反馈,共性问题集体讲评,个别问题面批矫正或给予个别辅导。不得给家长布置或者变相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检查和批改作业。
(6)科学利用课余时间。学校和家长要引导学生利用课余时间积极参与家务劳动、社会公益、亲子阅读等活动,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控制使用时长,保护视力健康,防止网络沉迷。对于经努力到规定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学生,应按时就寝不熬夜,教师要利用课后时间有针对性帮助学生分析原因,加强学业辅导,提出改进措施。家长要积极与孩子沟通,关注孩子心理情绪,帮助其养成良好学习生活习惯。寄宿制学校要统筹安排好课余学习生活。
3.提高课后服务管理规范化
(1)保证课后服务时间。从2021年秋季开学起,全县各中小学做到课后服务全覆盖,引导学生自愿参加课后服务。课后服务原则上每周5天,每天不少于2小时,小学结束时间为5:30(农村为5:00),初中结束时间为6:50。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提倡学校提供延时托管服务。鼓励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开设自习班,自习班时间不得超过晚上8:30分。课后服务时间段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
(2)科学确定课后服务内容。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坚持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成长的原则,科学确定课后服务内容和形式。第一课时以完成作业为主,第二课时可开展自主阅读、习作化训练、体育艺术、科普活动、拓展训练、社团及兴趣小组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各中小学校第二课时开设校本课程不得少于5种,社团活动不得少于10种。严禁基础年级把课后服务演变为学校教学的延伸,组织学生或者变相组织学生进行集体教学、补课等,加重学生课业负担。提倡教师主动对个别学习有困难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对九年级学生实施课后辅导要遵循教育规律,不得“抢进度”、“讲新课”。鼓励各学校积极探索在寒暑假、休息日开展托管服务,创新课后服务模式。
(3)拓展课后服务资源。课后服务要以学校在职教职工为主,鼓励教职工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指导学生。提倡各学校开放式办学,鼓励学生家长、社区志愿者、退休教师、文体工作者、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社会各界人士,参与课后服务课程建设,提供各种专业化服务,提升课后服务能力。学校对参与课后服务人员的品德、健康、资质等要严格审核把关,健全准入和退出机制。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好素质教育中心、劳动基地等校外活动场所在课后服务中的作用。充分挖掘利用红色教育资源、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人文资源,科学设计研学教育实践活动内容,积极开展研学活动。持续做好社区公益教育,向学生提供高质量专题教育资源和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学习资源。
(4)提升课后服务条件保障。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购买社会服务和相关工勤人员补助,以及耗材等保障性支出。一线教师占85%以上,管理人员及其他组织人员不得超过总费用的15%。课后服务经费由家长委员会和学校共同管理,要建立费用收支台账,定期公示。对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服务的,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
(5)完善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各校要办好家长学校或网上家庭教育指导平台,推动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服务站点建设。充分发挥学校与家庭双重育人作用,完善家委会制度、学校和家庭双向沟通制度、家长参与学校课程教学制度、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制度等制度,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加快创建学校主体、家校联动、校社结合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协同育人机制。继续做好家长“空中课堂”,提升家长育人理念,理性确定孩子成长预期,努力形成减负共识。
4.促进教学质量精细化提升
(1)促进义务教育教学质量优质均衡发展。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落实《鞍山市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评估细则》和《鞍山市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提档升级实施方案》,持续开展达标创建活动,实现“一校一案”,到2022年底前,全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达到标准。
(2)深化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制度创新,实现优质教育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城乡、区域、校际间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形成区域、校际间合作共享发展新态势。联盟点校要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全方位、多角度互联互通,带领其他学校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中达到优势互补,共同提高的工作目标。
(3)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加强教学管理,构建国家、地方、校本“三位一体”课程体系,突出德育为先,全面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推进课堂教学改革,以高效课堂为抓手,实施个性化教学,倡导合作、探究等有效学习方法,从情感激发、价值导向、知识技能、思维方式、学习品质、元认知策略等六个方面构建面向人人的多元评价体系。加强幼小、小初、初高教育衔接研究,形成幼小、小初、初高教育有效衔接、相互渗透的育人体系。
(4)加强教科研活动。各中小学校要不断深化教学研究,以校本、联盟、县级、域外教研为依托,充分发挥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乡镇教研员的专业引领作用,使教学研究成为一种常态。加强科研工作,在减轻中小学课业负担中,科研部要深入基层,发现问题,破解难题,起到理论支撑的作用。
(5)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禁随意组织学校参加各种统考、联考,严禁提前结课备考,随意增加考试频度和考试次数。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确定考试内容,不出偏、怪考题,考试难度适当。严禁公布考试成绩、名次等信息,考试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坚决克服唯分数的倾向。坚决杜绝教师上课不讲,补课讲的现象。各校要完善机制,公开举报渠道,严肃查处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对查实的有偿补课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撤销教师资格。坚决杜绝部分学科教师上课不讲,只给学生划题,让学生背题的教学现象。
(6)实施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建立以学生发展为核心、充分体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的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加强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教师和班主任培训,提升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学生成长成才的作用。推动人才选拔标准和招生录取方式改革,初步形成与高考改革相衔接考核评价体系,彻底纠正以分数和升学评价学生的传统标准,从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运动与健康素质、艺术与审美素质、实践与操作素质等方面,推进学生全面发展。
(7)深化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按照《鞍山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完善教师资源配置,解决教师结构性缺编,改善办学条件,配足配齐学校功能教室,确保新中考改革全面顺利实施。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教育局成立岫岩满族自治县减轻课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由王文军任组长,刘贺、朱长禄、王作平、贺楠、李少忠担任副组长,关颖玉、张红、张兵、孔岩梅、王清斌、鲁艳、李世博、方丽红和各中小学校长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作平(兼)。各中小学校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相关机制,落实工作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和政策保障,大力推动减轻课业负担工作落实到位。
2.精心组织实施。各中小学校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刻理解《意见》《方案》精神,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和界限,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标准,抓住重点、难点,结合学校实际,细化完善落实措施,细化责任分工,明确限时整改时间和责任人,确保减轻课业负担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3.严格落实自查制度。教育局下发了《岫岩满族自治县中小学校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评价细则》、《 中小学校进一步减轻学生作业负担自查任务清单(12条)》、《学校减负工作一日》,各校要根据相关文件逐条自查,对需要整改的问题逐个明确整改意见和时限;不能按期整改的,要汇总报备。
4.积极宣传引导。各校要利用校园广播、板报、橱窗、校园公众号等相关媒介宣传减轻课业负担的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明确各部室和教职员工的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要借助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平台,充分宣传学校减轻课业负担的做法和要求,取得家长的大力支持。
各中小学校要将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工作纳入中小学的评优、评先、表彰、奖励中,不断提高教师的师德素养和业务水平,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减负增效”,促使学生全面、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