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工作分工
张洪菲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县医疗保障局全面工作。
个人简历:张洪菲,男,满族,1976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岫岩满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赵乘海 副局长
负责待遇保障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医药服务管理科3个业务科室工作及DRG支付方式改革领导小组相关工作。
个人简历:赵乘海,男,满族,1966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现任岫岩满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王文伍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信访、12345、维稳、营商、文字综合、人事及定点医药机构的片区监管工作、机关纪律、创城、农村县域治理相关工作。
个人简历:王文伍,男,满族,196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现任岫岩满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芳冰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工会、档案、老龄、民族宗教、妇女、团委等党群工作及定点医药机构的片区监管工作、财务、司法相关工作。
个人简历:刘芳冰,女,满族,1978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岫岩满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姜 伟 党组成员
负责党务、统战、人大、政协、宣传、安全生产、扶贫、纪检、保密、防汛及待遇保障科相关工作。
个人简历:姜伟,男,满族,1973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岫岩满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
二、部门主要职责
机构名称:岫岩满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划和标准,拟订我县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
(二)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
(三)贯彻执行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贯彻执行全市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贯彻执行全市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
(六)执行全市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七)执行全市统一的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和生育保险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县级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化建设工作,贯彻执行全市统一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贯彻实施鞍山市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政策,指导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县医疗保障局贯彻执行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保障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二)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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