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统建开发管理办公室
时间:2015-11-25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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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职权类型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实施主体 |
责任事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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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子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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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行政许可 |
设立开发企业审核 |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248号第九条、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产、专业技术人员和开发经营业绩等,对备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核定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核定的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77号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
统建开发管理办公室 |
审查申请资料是否齐全,符合,初审后转报。 不符合一次性告知补齐材料,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 |